入了京城的多尔衮表现得极为克制,不但部下军纪严整不滋扰百姓外,还以仁主之姿连续颁布律令数条,以慰人心安定秩序。
即:“自五月初六开始,为故明崇祯布设位哭临三日。”
“今本朝定鼎燕京,天下罹难军民,皆吾赤子。”
“各处城堡,著遣人持檄招抚,檄文到日,剃发归顺者,地方官各升一级。其为首文武官员,即将钱粮册籍、兵马数目,亲赍来京朝见。如过限不至,显属抗拒,定行何罪,发兵彼剿。”
“朱姓各王归顺者,亦不夺其王爵,仍加恩养。”
“各衙门官员俱照旧录用,可速将职名开报。”
“其避贼回籍隐居山林者,亦具以闻,仍以原官录用。”
“各官宜痛改故明陋习,共砥忠廉,毋朘民自利。我朝臣工,不纳贿,不徇私,不修怨,违者必置重典。凡新服官民人等如蹈此等罪犯,定治以国法不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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